167人被初步認定為第三批前海境外高端人才和緊缺人才,人數約為去年兩倍,
其中港籍人才占四成以上。深圳市前海管理局組織人事處稱,這些人才都將獲得前海15%的個稅優惠,預計個稅補貼將達到6000萬元,約為去年的3倍。

前海境外高端人才和緊缺人才認定曾進行過兩批,首批23人,第二批71人,加上此次第三批的167人,總人數達到261人。“這一批初步認定的人才中,香港籍74人、臺灣籍22人、外國籍33人,各占44.3%、13.2%、19.7%,逐年呈倍數增長趨勢。”
“一旦認定成功,這些人在前海繳納的工資薪金所得個人所得稅已納稅額超過工資薪金應納稅所得額的15%部分,將由深圳市政府給予財政補貼,且取得的上述財政補貼免征個人所得稅。”
此外,為進一步發揮全國人才管理改革試驗區的先導作用,前海管理局以建設前海蛇口國際人才自由港為主攻方向,研究起草了《前海蛇口自貿片區國際人才自由港建設方案》,圍繞“人才出入境居留自由、執業從業自由、創新創業自由、投資興業自由、智力交流自由、生活便利自由、法治制度保障”的“六自由一保障”擬出臺38條措施。目前,該方案已完成征求市直有關單位的意見。
何為高端緊缺人才?
申請境外高端人才和緊缺人才先必須滿足四個“硬條件”:
一是具有外國國籍人士,或港澳臺地區居民,或取得國外長期居留權的海外華僑,或取得國外長期居留權的歸國留學人才;
二是在前海創業或在前海注冊公司和相關機構工作;
三是在前海繳納個稅;
四是在所在單位工作滿一年,申請年度在前海實際工作時間不少于6個月。
同時,還要具備“五選一”的條件:
經國家、省級政府、深圳市認定的海外高層次人才;
在前海注冊并經認定的總部企業、世界五百強企業及其分支機構的管理或技術類人才;
在前海注冊的其他企業的中層及以上管理或同等層次技術類人才;
擁有國際認可執業資格或國內急需的擁有發明專利的人才;
不符合上述條件但確屬前海發展緊缺的境外人才,能夠證明其具有相應技術資歷、專業能力或工作成就的,并經前海等各方面共同認定的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