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公司法修改后,除了要求注冊資金五年內實繳到位,還有一個重點
就是取消了監事崗位,以后拿一個身份證就可以成立公司了。
2、
以往成立一人有限公司需要兩個身份證,一個人擔任股東和法人,另一
個擔任監事,然而監視在許多初創公司中僅為虛職,沒有實際作用。
3、
根據新公司法的第83條規定,規模較小或股東人數較少的公司可以不設
監事,使得個人注冊公司更為便捷,無需再借用他人身份證。
4、
新公司法實施后,原先掛名而無實權的監事可以申請變更,取消監事崗
位,從而與公司解除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