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從9月1日起,深圳市出國留學人員創業前期費用補貼翻番啦!一等資助的標準從50萬元提高到100萬元,二等資助標準從25萬元提高到50萬元,三等資助標準從15萬元提高到30萬元,還增加了特別優秀項目給予最高500萬元資助的條款。
申請人必須為公司股東
為吸引和扶持留學人員來深創業,2001年,我市出臺了《深圳市出國留學人員創業前期費用補貼資金管理辦法》,對出國留學人員給予創業前期費用補貼。2012年11月《辦法》進行修訂,明確了補貼資金的資助范圍、等級及標準。今年3月,市委市政府發布《關于促進人才優先發展的若干措施》,其中第四條第十九款要求:“完善留學人員來深創業資助政策。出國留學人員來深創業,符合條件的給予30-100萬元的創業資助,特別優秀項目給予最高500萬元的資助”。
“這是我們對資金管理辦法的第三次修訂,主要圍繞強化人才吸引、優化人才環境、促進企業發展三方面。”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相關負責人介紹,新辦法調整了申報條件,鼓勵創新創業。修訂后的《資金管理辦法》取消了提供本市戶籍證明、《深圳市居住證》的材料要求;取消了申請人出資比例的要求,明確了申請人出資額不少于受資助額度的原則,強調申請人必須為公司股東,以鼓勵創新創業。
加大資助力度提高資助標準
修訂后的《資金管理辦法》修改資助標準,加大資助力度。依據《關于促進人才優先發展的若干措施》文件精神,將一等資助的標準從50萬元提高到100萬元,二等資助的標準從25萬元提高到50萬元,三等資助的標準從15萬元提高到30萬元,還增加了特別優秀項目給予最高500萬元資助的條款。
記者發現,此前政策要求用于一等資助的補貼資金不低于創業資助資金總額的50%,新政策將該比例下調為30%。“據估算,按照新政策,獲補貼單位數可增加20%,有利于擴大資助覆蓋面,并提高資金使用效率,凸顯補貼資金星星之火可以燎原的初心,有助于吸引更多的留學人員來到深圳創新創業。”該負責人分析。
轄區人力資源部門負責初審
修訂后的《資金管理辦法》優化審批流程,提高服務效率。取消了由各留學人員創業園審核材料的流程,調整為全部申報項目均由留學人員公司向注冊地所屬轄區人力資源部門直接提出申請,由區人力資源部門進行初審,出具審核意見后報市外專局。
同時,辦法取消了創業資助分兩筆發放的規定,調整為獲資助單位開立監管賬戶,市人力資源保障部門將資助資金撥付至獲資助單位在監管銀行開立的監管賬戶,由監管銀行按照合同約定對資金使用單位提出用款的申請進行審核支付。
修訂后的《資金管理辦法》簡化了申報材料,提升了服務質量。取消了提供《出國留學人員資格證明》的要求,調整為在申報表格中提供證書號碼,由工作人員進行系統查詢比對。
“海歸經濟”推動創新創業
據市人社局統計,2001年以來,在留學人員創業前期費用補貼等政策利好吸引之下,大批海外高層次人才來深圳發展。截至目前,我市已連續16年引進人數超過千人,且逐年增加,僅2015年一年就引進7038人,累計引進留學人員超過7萬人,總量居全國第三;共有1696人入選我市“孔雀計劃”,172人入選國家“千人計劃”。引進“孔雀計劃”、“珠江計劃”創新團隊82個。
我市已建立30個留學人員創業(產業)園,留學人員企業總數達3900多家,年產值千萬以上的企業198家,超億元產值的達59家。一大批海歸骨干企業,如朗科、迅雷、華因康、柔宇科技、光峰光電、光啟、華大基因、諾康醫療、華傲數據等公司已成為我市自主創新與產業提升的重要力量。“海歸經濟”的發展,帶動了一大批海外高層次人才、外國專家來深工作,加速了我市的科技創新工作。他們為創新創業注入強勁動力,提高了我市企業科技管理的科學化水平,促進了科技資源優化配置和高效利用,營造了創新創業的良好環境,為我市產業轉型升級做出了卓有成效的貢獻。